答:有源醫(yī)療器械中組合產品的情況很多,經常出現(xiàn)一個產品包含兩個獨立的功能模塊,且每個模塊分屬不同的分類子目錄或分類編碼的情況。產品類別應按二者管理類別較高的判定。
對于分類編碼,如該類產品已有明確界定,則應以界定文件為準。如無界定,申請人可自行判定產品以哪個模塊為主,并填寫該模塊的子目錄或編碼;如無法判斷,可填寫任意一個模塊的子目錄或編碼,不需要單獨申請分類界定。
以超聲高頻集成手術設備為例,超聲手術設備分類編碼為01-01-01,高頻手術設備分類編碼為01-03-01,二者均屬于01子目錄下的三類醫(yī)療器械,因此整體產品類別也為三類。如產品主體功能為超聲手術設備,則申報時可填寫分類編碼01-03-01,如無法確定也可以填寫01-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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